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上海市公积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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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核定的?有什么相关文件链接吗...

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上海社保基数0.1-0.24的确定是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

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确定方式具体如下: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

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在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的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后续基数为上一年度缴费总额的平均值。对没有工作的,按照各地最低津贴标准发放;存款基数按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各地存款比例不同。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上海公积金基数调整期过了企业没有申报怎么办

如果单位有诚意为你调整,但没有操作方法或技能,可以用我前面教过的办法,当月先办减少,再办增加,增加时填报新的缴费标准即可。

如果是个别人,可以在当月先为此人办理减员,然后变更基数后再办理增员增加回来。如果是单位所有人,建议联系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不过,如果在本年度的调整周期内没有进行过基数调整,那么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基数调整,包括7月份。需要注意的是,基数调整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提供的基数不能超过最高和最低基数范围。

公积金调整规定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一年只可以调整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8月份来进行调整的。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

投诉。转正之后单位不给员工调整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给员工补交。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

1、上海市公积金是由***主导、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纳比例为5%。

2、年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一)2023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922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362元。

3、上海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单位缴存比例为7%,职工缴存比例为7%或8%。上海市公积金是指在职工工资基础上,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比例内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资金,旨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

上海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1、上海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应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法律分析:是强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逃避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3、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法律分析:是的,单位必须依法在录用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缴纳公积金登记,违法不办的劳动者可以起诉。

公积金管理办法

公积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一.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镇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第二十八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发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条例是1999年6月颁布的。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规定储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法律分析:民法典并没有对公积金作出新的规定,公积金相关规定依据还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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