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电话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
1、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5万元。购买商品房,套型面积90m2以下住房,首付不得低于20%;套型面积90m2以上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其他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以家庭为单位,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原贷款已还清,首付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公积金网上增减员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登陆公司的公积金账户。然后在左方的菜单栏中选择【公积金】→【汇补缴】→【汇缴】。如果需要增员点击【2018-12增加汇缴(***、启封)】→【添加(增加)人员】,然后输入姓名和***号,个人缴存基数,点击确定。勾选所有增员的人,然后点击保存。
3、简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8月28日,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
4、受理申请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特殊情况,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审查、审批时间。
5、目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具体的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公积金部门。
滁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法律分析: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本人办理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员代办。网上申请提取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所在单位办理。
3、法律分析:各城市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公积金提取普遍操作方法如下:准备资料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带材料到***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法律主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需提交如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房屋所在地房地产***已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或《房地产权证》(含《 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
5、本人***及复印件 提取申请表 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屋类: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复印件、受委托人***及复印件。
6、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滁州市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销户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缴存职工提取的,应提请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应据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申请资料齐全、正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即时受理;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予以退回补正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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